军旅一生,我们到底需要多少证逐月说

文中图片来自公开网络这段时间,自从有关部门推出《退役军人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征求意见稿,并公布“退役军人优待证”样式后,很多同志就该证件到底是该叫“退役军人优待证”还是“退役军人荣誉证”各抒己见。而我的问题却是:我们到底需不需要这么多证?那个证叫什么名字,我还真不关心,因为无论叫什么,作用目的无非是一样的:可以向有关部门或者工作人员证明持证人员的退役军人身份;目的是使持证人员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对退役军人相关的优待、优惠政策。那么问题来了,为什么现役军人不需要“现役军人优待证”或者“现役军人荣誉证”呢?是现役军人不需要优待吗?当然不是。在很多地方,现役军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、游览风景区时,只要出示军官证、士官证或者士兵证,就可以享受免费等优待政策。这是不是说明,能不能享受优待,针对的是身份,而不只是一个证件?证件只是证明身份的一个手段而已,在很多时候还不是充分条件,比如在一些地方乘车,规定拿了军人证件还不行,还得穿着军装才算数。不过,既然现役军人的证件在绝大多数时候可以作为优待凭证,那为什么军人的退役证(军官转业证、士官转业证等),就不能有这个功能,而非要另起炉灶再搞一个“退役军人优待证”呢?而且就算已经有了可以优待的各种证件,就一定能够在现实当中得到真正的优待吗?必须得说,各地在执行起来还真是“五花八门”。比如同样的军官证,到颐和园是免费的,去长城就要半价,进故宫就没有优惠。今年五月份发生在吉林的残疾军人购票事件,估计很多战友记忆犹新。残疾军人证到底能不能享受购票优惠,我相信战友们都很清楚。要论成色和效力,我感觉残疾军人证应该是比退役军人优待证要更高一点的,可结果又怎么样呢?举以上例子是想说明,其实现役军人或者退役军人能否享受优待,关键是两点:一是国家是否出台了有关优待政策;二是有关单位是否认真落实了国家的优待政策。再有,就是社会的认可与接受程度了。只要国家有政策、能执行,无论是现役军人证件还是退役军人证件都可以获得优待;但是国家没政策或者有关单位拒不执行,别说“优待证”“荣誉证”做的多么精美了,就是你把光荣牌举到某些人员眼皮底下,也一样没用。当然,说这些不是否定“退役军人优待证”,毕竟这是历史上第一次、在全国范围内为所有退役军人发放优待证,是落实尊崇的具体举措,与之配套的将来也有许多具体的实惠,无论从国家层面还是个人角度都有助于让尊崇落地,从管理和服务上也更加统一、规范。我们当然是举双手欢迎的。退役军人优待证说完,又联想到:一个军人从入伍到退役,到底需要多少证件?根据条令内容,我们以一名高中生入伍并考上军官学校为例,看一看需要几个证件(以军衔制施行前推算):1.第一年,列兵军衔义务兵证;2.第二年,上等兵军衔义务兵证;3.第三年,下士军衔士官证;4.第三年——第六年,军校学员证;5.第七年——第十年,中尉军衔军官证;6.第十一年——第十四年,上尉军衔军官证;7.第十五年——第十七年,少校军衔军官证;8.第十八年——第二十一年,中校军衔军官证;9.第二十二年,转业证;10.退役军人优待证。这中间只是考虑了军衔的变化,而没有考虑职务或者级别的变化、单位变化、中间培训变化等等情况,就以中尉到上尉军衔为例,还有中尉排长—中尉副连长—中尉连长—上尉连长—上尉副营长等等情况,按规定,也都是要重新换领军官证的。在现在的管理体制下,换领证件并不是很容易,很多时候,职务、军衔、单位都变动很长时间了,或者原有的证件都已经过了有效期,新的证件还没有办下来。以下是一个朋友的亲身经历:年6月由副营职上尉军衔晋升为正营职少校军衔;年8月随单位统一换领新式军官证;年9月提升为副团职,但是命令从当年6月算起,去找干部干事换证,干部干事说,你的证刚换完,现在内芯很紧张,反正你明年6月晋升中校,要不到时一起换吧,反正也不影响工作;年4月,单位整编,成了编余人员,上级明确要求编余人员不换证;年6月,晋升中校军衔;年11月,退役手续办理完毕。他说,有两个遗憾,一是调副团和晋中校时,两个体现自己资历与荣誉的军官证都没办,感觉军旅不完整;二是转业办手续时候,干部干事非要收缴年8月发的少校正营军官证(有效期到年8月),不然不给转业证,这下手里所有的军官证都没了,连个留念的都没有。尽管条令里说的很明确,军人执行任务、办理公务、享受抚恤优待等,需要证明现役军人身份的,凭军队制发的身份证件证明。但是在实际中大家都知道,真正用得到的地方,也就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游览旅游区。不然呢?一个空军某场站的中尉参谋,仅凭自己的军官证,就可以大摇大摆地出入空军大院,可能吗?没有空军机关的人员出来接洽或者打电话,肯定是进不去的。演习期间,穿着“红军”衣服、拿着军官证就可以出入“红军”指挥所,可能吗?肯定是神剧看多了。以前通讯不发达,执行任务或者办理公务确实需要证件来核实军人身份,医院就医。现在随着军人保障卡的完善、通讯手段的发达,很容易就可以核实身份真伪,军人证件对内证明身份的功能越来越弱化。一面是证件的身份功能越来越弱化,一面又是不断推陈出新的这个证那个证,这不是越多越麻烦、越多越“鸡肋”吗?怎么破?我认为,应该借鉴记者证和护照的思路,整合现有现役和退役军人的所有证件,将其合成一本,让其伴随军人终生。以记者证为例,记者证其实是一个资格证,有了这个证件,才有从业资格;有了从业资格,就可以找媒体应聘,应聘过关,单位就给发一个工作证,凭这个证件,就可以代表单位去采访;到某地采访,你说你是新华社记者,你得给人家看你的工作证吧?这时候,记者证其实就没什么用了,人家看重的是新华社颁发的工作证。某些活动或者会议的场合,不是什么媒体单位、记者都有资格去参加采访的,要先提出申请,主办单位同意了,会发放一个采访证,凭借采访证,可以在指定场所进行采访,这时候现场工作人员查看的是采访证,而不是工作证或者记者证。由此延伸,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应征入伍开始,就可以从当地武装部领取一本类似于护照的证书,姑且称之为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服役证”吧。里面有照片、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。新兵连考核合格,授予列兵军衔后,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内页上注册,相当于在护照上盖章。如果新兵连受不了当了逃兵,在证件上注明“拒服兵役”即可,对于当了逃兵的人来说,该证书使命也到此结束。有了这本“服役证”,以后只要军人的单位、职务、军衔发生变动,不管是干班长、上军校、当连长等,包括立功受奖、被处分,乃至办理评残,人力资源部门都可以及时予以注册。等服役期满需要退役时,人力资源部门在内页上注明退出现役,由安置地或接收地武装部继续注册,注明是否服预备役。现役或者退役军人依法享受优抚优待时,由各自负责的有关部门审核该证件,区分现役或者退役即可。这个“服役证”,基本上已经囊括了无论对内对外的证明身份、体现履历的功能,退役之后仍然可以继续使用。再有其他需要的,现役人员在服役期间,各机关或者部队可以办理“工作证”或者“出入证”,用于内部识别和内部使用,人员调离时交回。纪委、巡视、审计等各类专项工作组,也可以使用专门证件,用于执行任务,有点类似于记者的“采访证”。有了这个“服役证”,当然还可以配套建立“服役卡”,现役在用的保障卡、工资卡完全可以合而为一,以实现其金融、买票、看病、住宾馆等“社会功能”。对退役军人来说,参战老兵的荣誉金发放、享受优惠医疗等等,也可以通过“服役卡”来实现,乘车、进景点等一刷卡就享受优待了,既方便又防伪。一本“服役证”,既能证明现役或者退役人员身份,同时也是一份历史,上面写满你对国家的每一次贡献,和你亲手拼搏而来的每一个光荣。有一本“服役证”在手,其他所有用来证明军人在各种时期不同身份的证件,都可以统统下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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