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令十字街84号书影观后感

一个在纽约,一个在伦敦。一个买不到古书的活泼姑娘,一个古书店的严肃绅士。始于买卖,终于友情。原本单纯的买书卖书关系,竟然不知不觉持续了二十年。

从前车马很慢,看了书,又看了电影,感慨良多。

关于故事

姑娘名叫海莲汉芙,一个随性而行的剧作家,伫立在年崭新的纽约书店里,找不到自己想要的古书,只好按照报刊上一个地址,给伦敦一家古书店写信买书。

伦敦那帮严肃的、不苟言笑的书店员工开始公事公办地回信、寄书。

姑娘太过善良、太过热情,一丝不苟寄出买书钱,同时也源源不断地给战后物资匮乏的书店员工、家属们寄火腿、鸡蛋、罐头……雪中送炭、暗室逢灯,她的书信为灰蒙蒙的伦敦打翻了五颜六色的颜料桶,她的包裹为贫瘠匮乏的英国人带去了萧瑟春日里第一缕阳光。

“一见到包裹里头的肉,所有人的眼睛都看直了,而鸡蛋也大受欢迎。我觉得有必要写封信向您报告:所有同仁对您的好意和慷慨都万分感激。”

于是,不知从几封信开始,不苟言笑的书店人弗兰克把信头从“敬爱的汉芙小姐”改称为“亲爱的海莲”。也不知从何时起,书店的六名员工和家属们纷纷加入了通信的行列,甚至连邻居老妪也和海莲有了礼物往来。贫穷的英国人们并无多余的物资馈赠,只好不断邀请海莲到伦敦来做客。

遗憾的是,不管是书中还是电影,海莲与书店的人们终究还是错过。信件主笔人弗兰克在69年因病去世,员工们陆续离开,书店也最终倒闭。

电影里,海莲匆匆赶到查令十字街84号,只是已经人去楼空了。

车马很慢,书信很远,汉芙小姐没能赶上时间的末班车。

关于读书

我不是个善于读书的人,对于海莲信中提到的古书也大多并不相识,唯独相识的是海莲对于书的热情和爱情。海莲是爱古书的,超越了一切的人、事、物,她把对古书的爱,存进了笔尖,变成酣畅淋漓的文字书写了出来,或是作品,或是信件。

她对书是欣赏的,是疼爱的。

我捧着它,生怕污损它那细致的皮装封面和米黄色的厚实内页。看惯了那些用惨白纸张和硬纸板大量印制的美国书,我简直不晓得一本书竟也能这么迷人,光抚摸着就教人打心里头舒服。

……

拥有这样的书,竟让我油然而生莫名的罪恶感。

它那光可鉴人的皮装封面,古雅的烫金书名,秀丽的印刷铅字,它实在应该置身于英国乡间的一幢木造宅邸;由一位优雅的老绅士坐在炉火前的皮质摇椅里,慢条斯理地轻轻展读……而不该委身在一间寒酸破公寓里,让我坐在蹩脚旧沙发上翻阅。

她对书是有幻想的,是拟人的。

他要我转告你:他非常高兴能来到敝宝地,他的前任主人是个大草包,连书页都懒得裁开。

……

我好喜欢那本《项狄传》,罗布的插图简直美得令人销魂,托比叔叔地下有知也可含笑瞑目。

……

披着道袍的妖魔鬼怪,拎着一把把血淋淋的屠刀——上面分别标示着“段”“节”“选”“删”等字眼,霍霍朝我追来…

她对书是有原则的,是爱憎分明的,是休戚与共的。

我从来不买没读过的书——否则,不就和买了一件没试穿过的衣服同样下场吗?

……

我现在趴在床脚下写信给你——这本卡图卢斯害我气得滚下来。译得诘屈聱牙的,真教人伤脑筋!

……

这本书根本不够资格称之为《佩皮斯日记》,这只是哪个没事找事做的半吊子编辑,从佩皮斯日记里东挖西补、断章取义,存心让他死不瞑目!真想啐它一口!

她对读书人是有共鸣的,是心有灵犀的,是直言不讳的。

我着实喜爱被前人翻读过无数回的旧书。上次《哈兹里特散文选》寄达时,一翻开就看到扉页上写着“我厌恶读新书”,我不禁对这位未曾谋面的前任书主肃然高呼:“同志!”

……

我喜欢扉页上有题签、页边写满注记的旧书;我爱极了那种与心有灵犀的前人冥冥共读,时而戚戚于胸、时而被耳提面命的感觉。

……

我真为前任书主感到悲哀,真是子孙不肖哟!竟然把这么宝贵的东西一股脑儿全卖给你们。

海莲身处繁华,并不富裕。虽尚可温饱,但她也是孤独的。

她可能常常读书至过瘾之处,一拍大腿、大呼快哉后,茫然四顾,无处共鸣,怅怅然。

她可能独自一人进入书中,与其中的人和事,患难与共,同喜同悲,抬望眼却不能呼喊发泄,憾憾然。

她可能会突然记起某书中的一句话,记不清楚想要问询查找,却无书、无店、无从查起,百爪挠心,恨恨然。

所以,当有个朋友与之同感共鸣,高山流水,伯牙子期,汉芙小姐便“海内存知己,天涯若比邻”地把自己的精神世界爽快地交付给了大洋彼岸。

实在是她的内心世界太大、太过丰富、太过多彩,以至于水满而溢,挣脱撑破,跃然纸上,顺着文字大大咧咧漂洋过海,一股脑涌进“街道窄仄、杂芜;气候湿冷、灰暗;市容脏乱、交通拥挤”的伦敦,气急败坏地推开沉重绅士的大门,肆意挥洒涂抹。

而我则就太过幸运。因为三小时零五分之后,我将参加今晚的《查令十字街84号》文学夜谈会,与一帮读过此书的知己好友,同拍大腿,同悲同喜,同呼快哉。

从前车、马、书信很慢,

而今读书、会友风景独好。

关于亏欠

有人在这本书里读出来爱情的味道,是从信中德尔太太一句“我过去对您心存嫉妒”吗?还是别册里收录的那篇关于爱情的书评?我本深不以为然。但是读书会里,当我们的小可爱Rachel说她读出来了爱情的时候,突然就觉得很美好。

也许,只有在Rachel那个年轻、浪漫的年纪才能读出爱情的美好。而我们读不出来,是否又是因为历经了世间沧桑、经历了人情冷暖而感受出的另一种美好。许多年来,我们在滚滚红尘中摸爬滚打,当尘埃落定之后,也许早已明白,这世间当然不是只有爱情。

我的书友昌丽说是善意,安娜说是寄托,和平说是默契。

我很喜欢豆瓣上一段形容汉芙小姐书缘情愫的话:

“只有老书虫们能够理解那份感情,跟老酒鬼们从威士忌中喝到风的味道,孩子们从贝壳里听海的声音一样,是种痴迷。”

海莲跟弗兰克就是这样简单的知己而已,她要书,他找书。

她要的书,不是繁华纽约的主流畅销书,也不是84号的书架上已经躺过多时的书;他找的书,会为她留意她的喜好,会挑选出版社、出版年份,会出去到处寻访。

两边电话都没打过一通,彼此信任二十年。

海莲和书店的通信,短的时候一周一封,长的时候则长达三个月。在这样慢吞吞的日子里,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对彼此的想象。

书中,海莲的好友去了书店,“一说出是你的好友,便被大家团团围住”。差点儿“葬身在难却的盛情之中!”

电影中,增加了一个镜头诠释了弗兰克的遗憾:某天他注意到一名声称来自美国的女顾客挑选书的风格十分熟悉,他不禁心潮澎湃,暗中观察,默默期待,直到听到不相识的地址后才黯然转身。

海莲之于马克斯与科恩书店已经不是一般的顾客了。

海莲和弗兰克始终未能相见确实遗憾,但真正的遗憾是海莲和马克思与科恩书店的未能相见。

这个应见未见的书店绝不只是一处房子。

书店还在那儿,你们若恰好路经查令十字街84号,请代我献上一吻,我亏欠她良多……

海莲的“她”应该是一个有老马丁先生、弗兰克、塞西莉等六人员工的书店,是“一间活脱从狄更斯书里头蹦出来的可爱铺子”,是“一走进店内,喧嚣全被关在门外。一阵古书的陈旧气味扑鼻而来”的铺子,是“坐着一位年约五十、长着一只贺加斯式鼻子的男士”的铺子,是“极目所见是高耸直抵到天花板的深色的古老书架,有一张叠放着许多画片的大桌台”的铺子。

她自始至终都没有见到这个活生生的铺子,即使她在弗兰克去世之后踏上伦敦的查令十字街,走进了84号的大门,她见到的也只是书店空荡荡的、了无生命的躯壳,是尸体。

海莲觉得亏欠,是因为她打心里头认为,书店送给她的礼物,“能和我朝夕相处,至死方休;我甚至还能将它遗爱人间而含笑以终。”

海莲觉得亏欠,是因为失去了老朋友,弗兰克和书店一众好友是她的老朋友,是她可以撒娇、发脾气、分享心情的所在。

海莲觉得亏欠,是因为她止于奔现,因为可能只有在信中,才可以恣意抒怀、张牙舞爪,但现实中很有可能不善于表达,无奈颇多,朋友稀少,局限于方寸。

海莲觉得亏欠,是因为迷茫,20多年以来,书店是她的菜,她的古书,她的精神世界,她的灵魂都在那里,如今她该何去何从……

海莲觉得亏欠,是因为她始终没有去成伦敦,也许是来日方长作祟,也许是囊中羞涩作罢,也许是相见不如怀念的自欺欺人,甚至也许是从虚拟走入现实的担忧。

她遗憾的是物是人非楼已空,遗憾的是在来得及的时候,没有去看望这个哺育她精神世界的乳娘,她遗憾的是没有预料到意外比明天更早来临,遗憾的是自己满不在乎地消耗掉了马克斯与科恩书店余生的时间。

海莲知道车马慢,却没曾想时间从不等任何车、任何马、任何人……

关于写信

从前车、马慢,邮件也很慢,等一封信要等上几天、几周、几个月,翘首以盼中,普通的文字因着期待、感情和时间而份量加重了很多。

还记得写信最旺盛的年代应该是千禧年之前,计算机和网络还不那么普及的时候,也是我的学生时代,对于手不辍笔的学生来说,写信没有任何难度。写给在外当兵的哥哥、分到不同学校上学的同学,打发了枯燥而压力颇大的学习生活。相比于新结识的同学,和以前的同学通信成了自己颇为亲切神秘的事情。

也正是从那以后,通信往来的人越来越多。让我没料到的是,虽然搬了几次家,但母亲帮我把所有的信件都完好地保存了下来。

于是我便能在这个暖洋洋的午后,穿着40多岁的外套一封一封打开十几岁的青春,看着那些熟悉的文字,一张张面孔仿佛就在眼前……

挑选信纸,拨出时间,一笔一划写信,装入信封,写上地址。

要在中午放学的时候骑车去邮局,因为那个时间是一天里最宽裕的时候。

要去邮局蘸取大罐的黏糊糊的浆糊封信封。而邮票的待遇必是不同,需要放在舌头上舔一舔,旋即贴到信封上。邮票背后其实是背胶,大部分背胶是用玉米淀粉制作的,舔一下就可以粘上了。偶尔也会舔到苦味的背胶,那就只能吧嗒两下嘴,靠分泌的唾液冲淡苦味。

尽量不要投入门外的邮筒,因为据说邮递员取走信件的时间并不准时,要想办法扔到柜台里面。有一些人是窗口交钱直接将信托付给工作人员的,还有一些成批的明信片需要在柜台办理,所以那里必是每天第一个清空的地方。

接下来就是等待回信。

信发出去后,每天路过学校传达室时都要装作无意地搂一眼,确认自己的回信是否准时到达。遇有来信,赶紧拆开略读一遍,然后塞进书包里,妥妥放好。再找个宽松的时间,从头至尾细细读一遍。回信也要挑时间,要有时间有灵感时,再将来信取出,放置于手旁,边读边回信。真是比对待数理化还要认真的程度,神圣而真诚。

旷日费时投递的书信具有无可磨灭的魔力——对寄件人、收信者双方皆然。

其中的奥义便在于“距离”——或者该说是“等待”——等待对方的信件寄达;也等待自己的信件送达对方手中。

拆完最后一封青春,也记了起来,参加工作之后慢慢地便不再写信了。我们迫不及待投身于先进的网络时代,唯恐落后地学会了使用电子邮件、QQ,争先恐后地一头扎进智能手机,发微博、发朋友圈,不亦乐乎。

“一旦交流变得太有效率,不再需要翘首引颈、两两相望,某些情意也将因而迅速贬值而不被察觉。”

我也因此而失去了“沉静耐心,句句寻思、字字落笔的过程”,失去了“珍惜读着对方的前一封信、想着几日后对方读信时的景状和情绪。”

不知那个最后通信的朋友她还好吗?二十多年过去了,想了无数次再次提笔写信给她,简单地就想问问她现在过得怎么样,孩子多大了,家里都好吗……而屡屡都只是想想而已。

当我们告别一批又一批朋友,离开一个又一个地方,开始一段又一段新的生活,走过一年又一年的光阴后,青春成了追忆,时光转瞬即逝。

回忆似水年华,唯有文字让我们可以暂时摆脱时间的摆布,在这徒然喧闹的时代,让过去有处安放,让记忆安然无恙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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